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每发现一人不戴安全帽,罚违章者10元,连带项目经理20元;每发现一人不系安全带罚违章者5元,连带罚项目经理10元。二、施工现场从事脚手架设拆人员,安装拆除提升机具、塔吊人员及从事其安高空、临边作业的人员,发现一人不系安全带或固定、使用不当的,罚违章者20元,连带项目经理40元。三、施工现场每发现一名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者罚无证上岗者50元,连带罚项目经理200元,并将无证者清除施工现场,对于因无证上岗酿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违章者及项目经理责任。四、以上三项违章者罚款先由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代交,由项目部带扣为违章者工资偿还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五、安全生产管理部在巡检过程中每发现一处防护设施(防护棚、临边防护、四口防护等)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不同罚项目部50200元。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的视情况给于1001000元的罚款。六、脚手架、安全网每10延长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项目部100元;每缺少一组剪刀撑或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根情况罚款50100元,每缺少一组连墙杆和不符合要求的罚10元。七、对现场文明卫生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每缺少一项或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100元。八、对施工用电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元,最高限额为
f200元。九、对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根据情况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视情况罚款1050元,最高限额为200元。十、对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塔吊、外用电梯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款50100元,且每种起重机具、提升机具最高罚款限额为200元。十一、对搅拌机等施工机具每发现一处安全装置或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因素,罚项目部1020元,每单项最高罚款50元。十二、凡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报送伤亡事故月报表及正理安全资料的,视情况给予50100元的罚款。十三、凡不按有关验收管理制度为理验收手续的每次每项罚款200元。十四、对于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不按限定的时间进行整改的将视情况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十五、对存在眼中事故隐患或不按期进行整改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不有权予以查封,凡私自拆除封条,强行施工者,视情况给于10005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免除其项目经理职务,五年内不得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十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者视情况给于5005000元罚款。十七、施工现场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及责任,
f给予项目经理1000100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