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单位开给当事人,包括进销货发票、税费发票、水电费发票等等,这
f些发票有时也有较强的证明违法行为的重要证据。三要巧妙提取书证:有时候证据并不是放在桌面上等待
执法人员去轻易的发现,很有可能被当事人收藏起来,甚至根本不在现场。众所周知,大多数被检查的当事人自然地对执法检查怀有戒备心理,可以这么说,不论我们要求当事人提供什么材料,他们总是先衡量这份材料会给他们带来那些不利,稍有疑虑,就会以各种借口拒绝提供材料。这时,如果我们采用声东击西的检查方法,就可能收到很好的效果。为此,执法人员以收到消费者举报为名,先质询其中一方当事人。当事人连忙解释,然后在执法人员要求下,当事人主动交出了相关证据,使案件取得了关键证据。四要严格遵守现场检查的程序规定:一方面我们要尽量把现场检查过程中所看、所为情况尽量详尽真实纪录,另一方面要注意严格依据国家总局的28号令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操作(二)现场检查的方法
f1、事前抓策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来自不同线索的违法行为,在实施检查之前,均应尽量收集资料,做好案情分析。根据具体案件的难易程度,设定几套工作方案,预测可能出现的意外,指定现场指挥员。出发前,要让参加检查的人员熟悉案情、明确目的了解每一位检查人员进入现场后的具体位置、任务。使每一位检查人员明确何时、从哪条路、哪道门进入现场,谁做检查笔录,谁负责看管重要现场和财物等具体工作。同时,除应当依法提请公安机关执行的检查外,对规模较大、情况复杂、或夜间行动时,也应尽量请公安机关派警力协助,以确保检查的顺序进行,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实践证明,只有精心搞好事前策划,才能临阵不乱,达到预期效果。2、检查抓时效。现场检查的特点之一是时间性强,可以说,赢得时间,也就赢得本次检查甚至整个案件查办工作的胜利。检查抓时效,一般有两方面的要求:1、现场检查是针对一定时间、空间条件下存在的财物、现场进行的检查,而随时空条件的变化,证据可能灭失、现场可能被破坏、财物可能被转移。因此,执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