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第三章员工及编制第7条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及其他人员四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3)勤奋、敬业、忠诚。(4)严守公司秘密。(5)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第8条行政人事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第9条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第10条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行政人事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第11条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行政人事部办理。第12条行政人事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第四章招聘管理第13条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2)计划外招聘由总经理审批。(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审批。第14条计划内招聘程序为:(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行政人事部。(2)行政人事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行政人事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5)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共同组织笔试。(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行政人事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7)行政人事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8)员工报到入职。(9)员工背景调查。第15条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总经理批准,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