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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重点导读: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部分:考试大纲要求
(一)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订立方式、合同成立时间地点(二)掌握合同的生效、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三)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保全措施(四)掌握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六)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七)掌握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八)掌握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合同(九)熟悉格式条款、违约责任的免除(十)熟悉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十一)了解合同及其分类(十二)了解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第二部分:重点内容导读
第一节合同与合同法
一、合同及其分类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二、合同法主要内容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律制度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有六项基本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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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合同订立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四、合同订立的方式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一)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3要约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4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要约撤回是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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