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管理员负责网站系统建设、管理及维护;(2)信息管理员: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县、乡镇、村网站各
f项工作信息发布、管理及维护;
第四条信息管理员负责按时发布农廉建设信息,凡领导签发的
信息原则上随到随发,以保证网站快捷传播的特点。一般性信息发布
按流程运作:
(1)发布信息单位提交初审;
(2)初审签发(相关领导)
(3)信息管理员发布
第四章网络管理应用要求
第一条临汾阳光农廉网站系统是利用电子化、数字化及网络化
等手段为实现我市阳光农廉建设信息的流转、处理和共享,集中优势
建设,全面提高办事效能、决策效能和服务质量,并节约费用而构建
的现代化网络系统。网站信息发布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应用阳光农廉
网络系统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及时查看各单位发布的农廉建设动态、通告;
(2)及时按规定完成系统信息下载及上传任务;
(3)认真研究、学习其他信息发布单位上载的农廉工作相关信
息;
(4)严格遵守网络平台的系统创建、权限设置与系统维护等管
理规定;
第五章安全保护责任
第一条网站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负责本网站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
制度;
(2)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f(3)负责对本县、乡镇、村级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4)发现不良信息时,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站中有害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第十六条网管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后台系统或者使用计算机未发布的信息资料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5)U盾密码密匙丢失隐瞒不报的。
第六章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网站有关网络管理的口令密码为临汾阳光农廉网站系统重要机密,应定期或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并保证不被泄露。
第二条网管人员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取消网管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规定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临汾阳光农廉网站
f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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