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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员工手册》的培训。2、实务培训按照理论培训所得,使用于实际管理工作,并明了事件的严重性及处理方法。3、进阶培训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能力、成绩、及潜质安排此项培训,从而可调派受培训员工到更高层次的岗位工作。4、专业培训因行业、专业技术要求,由公司安排培训或委派至有关部门进行的技术资格、等级的培训。参加此类培训人员必须先与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九、对外联系:1、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好本职工作。除各部门间必要的工作联系外,不得涉及其他部门的事务;不得无故进入其他部门或业户之单位;不得透露本人或打听他人工资和资金等情况,一切对外答问必须由各管理中心最高主管进行。2、员工对外除办理公司事务外,不得使用公司名义;3、员工应言行谨慎,屏除一切不良行为,以确保公司形象及信誉。
第二章
考勤
一、工作时间:1、按照国家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轮班员工工作时间由各物业管理
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排班。员工必须依照所属主管编制的排班表轮班当值。二、打卡制度:
f1、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或登记。每月的打卡或登记记录交各物业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审阅。各员工不得私自替他人登记,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其他不需打卡的员工亦须自律,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
2、公司一经发现替他人打卡行为,违纪双方均为旷工论处,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发出书面警告通告书。
3、员工无故漏打卡又未提出正当理由者,每漏打卡一次扣罚人民币20元,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者,作口头警告处分一次。
4、因特殊情况未准时打卡,须于当日或次日上班时填具“补签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迟到、早退处罚规则1、一天迟到、早退在110分钟者,每次扣罚人民币10元;2、一天迟到、早退在1120分钟者,每次扣罚人民币20元;3、一天迟到、早退在2130分钟者,每次扣罚人民币30元;4、一天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者,每次扣罚人民币50元,并以违纪处理;5、无故旷职者,除扣除当日薪资外,另将予以书面警告及相应扣罚款。
四、调班:员工工作中原则上不能调班,因工作需要确需调班者,当事人必须事先填具“调班申请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实施调班。
五、外出登记: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于事先向直属总管申请核准及填具“外出记录”,填报时需说明事由,预定返回时间等内容。未经核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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