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
权查验。
2.2.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直接发包给第三方的其他工程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
顺利完成。
2.2.6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在本工程设计或甲方指令以及甲方提供的材料中存
在的问题或缺陷。如甲方不予采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2.7依据有关规定,乙方应办理乙方员工出入证并承担相关工本费。(不含管理处装修
押金)
2.2.8施工中涉及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意见。甲方
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否则,由此造
成的事故或发生的损失(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2.2.9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
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
f2.2.10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护甲方推放在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2.2.11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文件。2212若因乙方后者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3条工期3.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因甲方不具备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3.2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3.3属甲方提供的材料未及时提供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3.4甲方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3.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拖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顺延。3.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3.7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原因返工,工期不顺延。3.8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4条材料设备的供应4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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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或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供应的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