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和推荐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2011年1月20日前,各设区市团委、各大学团委应根据名额安排,将推荐的“自强之星”的报名表及相关推荐材料上报到团省委。推荐材料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以及被推荐者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4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4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省级推荐阶段产生提名奖正式提名时间:2011年1月25日2011年2月28日团省委将对收到的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并正式向组委会提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同时,所有被提名者须按照有关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建立并完善个人材料,全面展示自强事迹和个人风采,并与广大青年朋友进行网络互动。此阶段至最终评选揭晓前,所有被提名者均可继续征集网络“实名推荐”的支持。
f评委会将参考最终的网络“实名推荐”情况,经综合评定后,投票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名单。5寻访结果公布产生“5寻访结果公布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寻访结果公布产生兵”公布时间:2011年3月初2011年4月2011年3月初,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全国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或者事迹材料造假、不实、夸大等作弊情况,组委会查实后将直接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与资格,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理。6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6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对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工作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f“高校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中国青年报》、中国校媒网等将从各高校校园媒体的相关报道中,选出本活动优秀新闻奖。全国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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