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路沿线雨量监测设备设置原则及管理办法》关于印发《铁路沿线雨量监测设备设置原则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铁道部办公厅文件办运发200565号2005年10月12日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现将《铁路沿线雨量监测设备设置原则及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铁路沿线雨量观测设备设置原则及管理办法》防洪办19943号同时废止
铁路沿线雨量监测设备设置原则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制定铁路区段的警戒雨量值指导实施汛期安全行车措施根据《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雨量监测设备用于监测铁路沿线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指导安全巡查采取列车限速运行或封锁区间检查措施是保证汛期行车安全的重要装置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配置足够数量的雨量监测设备第三条各单位要积极采用具有网络功能的降雨量自动监测设备逐步建立起降雨量实时监测和报警网络提高降雨量监测应用和防洪减灾水平第四条雨量监测设备应是经国家气象部门鉴定或认证的专用设备其安装检修应符合产品有关技术规程雨量监测设备性能应满足对雨量进行连续遥测和自动记录并具有雨情报警功能第二章设置原则第五条年降水量大于200毫米的地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设置雨量监测设备1工务段所在地2工务领工区所在地3所管辖区段内有列入汛期重点危险地段的工务工区所在地4暴雨多发地区的工务工区5需要监测降雨量的大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年看守点一个地区同时具备以上几项条件的只设一台第六条年降雨量小于200毫米的地区可根据年降雨量大于200毫米地区的雨量监测设备设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减少设置密度第三章使用和维护第七条铁路局防洪指挥部负责制定本单位雨量监测设备管理和降雨量监测制度的实施细则并检查督促实施负责制定并在每年汛前公布管内铁路各区段的降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