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威宁县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2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以及《毕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制定威宁县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以切实解决空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城市主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统一规划、按照分步实施,公众参与、协调联动,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原则和“县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为根本目标,整合各部门资源,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二、工作目标按照“创模”考核指标体系要求,针对我县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5年申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经过两年努力,2017年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考核指标要求,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根据《毕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对我县的安排和要求,按时优质、全面完成我县相关创建任务。通过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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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国家模范城市活动,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把我县建设成为社会文明,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洁净优美,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设立威宁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开展“创模”申报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环保局和其他相关等部门抽调,具体负责申报资料的收集和准备相关工作。1、资料组由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各部门有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资料组负责有关指标情况的统计分析;申请工作报告及汇报材料(包括文字、数据、图片、音像等)的收集、整理及编写工作,材料要求整理成册。2、宣传组由县宣传部负责,创模办组织协调,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在主要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开设创模专栏,利用宣传栏、广告牌等设施大力宣传创模活动,制作“创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