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新中国司法制度60年
篇一: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一、什么是司法?司法有何特点?我国的司法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具体包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判、执行活动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检察活动。特点:1民主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司法的民主性还集中表现在公民参与司法上。设立人民陪审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以及人民监督员。2终局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3公正性。公正,即公平与正义,这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也是司法工作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4效率性。多、快、省。5独立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6权威性。司法权威是确保司法权能够成为社会纠纷最终解决机制最
f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为有力的原则保障。7被动性。不告不理。二、什么是司法制度?司法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司法制度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或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司法制度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监狱制度、执行制度、仲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司法鉴定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人民调解制度、劳动教养制度。三、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简史①194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公安部和司法部,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检察、侦查和司法行政的职权。审判从属于行政。②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同时制定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这标志着我国人民司法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③1954年《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立了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地位平等并统一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国家体制。只服从法律。④1969年正式撤销各级检察机关,我国人民司法制度受到严重破坏,从而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⑤1978年3月五届全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