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目的1二、适用范围1三、工作时间1四、加班1五、迟到、早退和旷工1六、打卡2七、附表3
f一、目的
为使员工出勤管理有所遵循,以利员工考勤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31作息时间
311工厂上班时间:0800~1700每周休息二天。中间休息时间:1000~10051500~1505午休时间:1200~1250加班用餐时间:1710~1740加班工作时间:1740~2040
312各分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周五上班时间:0900~1730午休时间:1200~1300周六:0930~1200周日休息
f示范员:以每周40个工作小时为配班基准。
四、加班
员工在规定时间以外(包括在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工作称为加班。详细规定参照《加班管理办法》。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
5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能按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离开工作
岗位视为早退。511早上开始上班时间以后到公司者皆视为迟到。每月迟到不得超过三次,每月累计不得
超过30分钟。每月累计迟到超过三次或累计超过30分钟者,含该次迟到及以后每
次迟到均需办理请假手续。月薪人员请假以小时为单位,日薪人员以半天为单位。
512生产现场人员迟到依以下规定办理:5121迟到15分钟以内,月累计迟到不超过三次(含第三次)者,每次迟
到须请事假一小时。
5122迟到15分钟以内,月累计超过三次,须请事假半天(四小时)。
f5123迟到15分钟以上者,每次迟到须请事假半天(四小时)。5124凡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者视为迟到早退应依请假手续于当天办理请假,否则该
时段以旷工处理。513凡因业务需要前往他处办事而迟到者应于事先向各处主管备案,并于事
后提出【公出用车申请单】,否则以迟到早退处理。
514人员因乘坐公司交通车上班于开始上班时间以后才到达者不必刷卡,但于进厂时需由警卫人员登记并经车长确认,人事部根据记录将乘车人员之当日出勤记录记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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