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城二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签到、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旷工,迟到(20分钟内)以到校时补签计考勤;值班干部不定时到各处室、级部进行抽查考勤。2、教职工因事及其它原因不能上班或外出时,应逐级履行请假销假制度,并将请假手续报各处室备查;学校干部一律向校长请假,请假手续报学校办公室备查,否则,视为旷工。需请假先填写请假单(一式三份),年级留一份,一份各处留存(教学人员留教务处、后勤人员留总务处、干部留校长室),一份作为出门手续。3、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按表值班,并由值班干部负责检查,检查结果汇入考勤结果。4、如有工作需外出,应向各处室主管领导汇报,并由处室主管领导开具派遣单一式两份,凭派遣单出门,一份留存。5、值班干部应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认真考勤,一视同仁,不得有舞弊现象,如发现有袒护者扣值班干部双倍考勤。6、婚假、丧假、产假以上级规定为准。7、请假以每节02分,旷工以每节04分,迟到、早退一次计01分;例会、考试及集体活动以两倍计算。8、月请假10节以内,只记考勤,不减考核分。9、长期接送孩子由个人提出申请,每天以一节计请假,临时接送孩子以实际时间记考勤。10、教学人员请假一天内由教务审批并开具请假手续,后勤人员请假一天内由总务处审批并开具请假手续;三天内由校长审批。11、本人因病需要请假的,需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历、诊断书、化验单、住院清单、医药费单据。本人住院期间不计考勤;直系亲属住院期间不计考勤,但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12、一个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的,本人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13、学校实行考勤巡查制度。一学期内巡查两次不到的,取消本学年评优树先资格;巡查四次不到的,本年度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14、考勤结果每天由值班干部进行公布,每周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汇总,一月一累计。1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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