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上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对象本次招录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一)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已取得或者能够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二)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年毕业生;(三)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户口已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二、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0日至199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f(二)其它要求:1招录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