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县(宁波市2011年度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项目
党委、政府研究综治工作每年度少于2次的,每少1次扣5分;党委、政府对中央、省、市综治工作重大部署,在一个月内未落实传达贯彻措施的,扣10分;党政主要领导年度实地调研、指导综治工作少于2次的,每少1次扣5分。未坚持党委每季度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制度的,每少1次扣10分;党委未建立综治、维稳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0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不明确的,扣10分;因人事变动,分管领导3个月内未及时调整的,扣5分。对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应予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而未执行的,每件扣5分。层层签订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检查发现应签订未签订的,每个单位扣10分;已签订责任书但不是主要领导签订的,扣5分。党委、政府未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的,扣5分;未建立实绩档案的,扣5分。未落实组织部门在提拔考核干部时,或者人事部门在办理干部评先、受奖、晋级时,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规定的,分别扣5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发生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分别扣15分、10分。县(市)区级综治经费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扣20分;已列入财政预算但未得到较好落实的,扣10分。区综治办区委维稳办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社保局
责任扣分标准单位
得分
党委、政府对综治工作领导有力(30分)
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明确(20分)
一、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120分)综治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到位(50分)
区检察院区财政局
综治工作保障有力(20分)
1
f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措施落实(30分)
根据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流动人口专管员每年为流动人口提供计生服务不少于4次,检查时发现每少1次,扣05分;未将计划生育管理要求列入出租房合同的,每份扣05分;发生违法生育事件的,每起扣3分。根据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
江东公安分局区外来务工办
区计生局
二、综治委各专业小组工作效果明显(240分)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30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落实,效果明显(30分)海事渔事纠纷调处工作落实(30分)
区司法局
根据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