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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判长庭审笔录
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两名、公诉人两名、辩护人一名、书记员一名案件一:案件一:张浩凯抢劫一案开庭阶段审判长:皖西市皖西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敲法槌)。审判长传被告人到庭。审判长:审判长:被告人,你的名字?被告人:被告人:张浩凯审判长:审判长:被告人,你还有其他名字吗?被告人:被告人:二炮,绰号。审判长:出生年月日?审判长被告人:被告人审判长:审判长:民族?被告人:被告人:汉族审判长:审判长:文化程度?被告人:被告人:大学本科审判长:职业?审判长:被告人:被告人:公司法人审判长:家庭住址?审判长被告人:被告人:审判长:审判长:你是否曾受过法律处分?受过何种处分?是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被告人:被告人:未曾受过法律处分。审判长:审判长:你是否在开庭10日前收到了本院送达的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被告人:恩,在10日之前收到了被告人审判长:你是否在开庭3日前收到了开庭传票?审判长被告人:在开庭三日之前收到了被告人审判长:皖西市皖西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张浩凯涉嫌抢劫一审判长: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审判长凌希文、人民陪审员杨鹏程和审判员李加强审理,由书记员王广友担任法庭记录。审判长: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被告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如果你认为刚才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不能公正处理本案,可以举出事实和理由,要求更换其中人员。审判长:审判长:被告人,以上诉讼权利及诉讼义务你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f被告人:我知道了,不需要申请回避。被告人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为双方所争议的事实,双方对自己的主张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反驳对方意见,应说明具体理由。下面先由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公诉方:公诉方:略审判长:被告人对起诉书听清楚了吗?是否有异议?审判长被告人:被告人:听清了,没有异议。审判长对犯罪嫌疑人犯罪经过的审问(略)审判长:审判长:现在开始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要围绕双方的诉讼焦点举证、质证,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被告人质证。公诉方:公诉方:略(见证据清单)审判长:被告进行质证。审判长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本人对公诉方的证据无意见。审判长:公诉方有无其他证据?审判长: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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