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各类公物的一级管理。各系负责学院配置给系的学生宿舍、公物的二级管理。
f四、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处宿保科根据各系学生人数将学生宿舍合理的分配给各系,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五、学生宿舍公物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无论有意或无意损坏,损坏者都必须赔偿。经专业人员鉴定属自然老化的,由学院负责更换。六、学生宿舍及宿舍区域内配备的公共物品,如消防器材、应急灯、监控摄像、大门、卫生间、洗澡设施等,由学生处宿保科统一编号、登记、建档、立账,并定期清查核对。要求做到账、物相符,账目必须由专人管理。七、学生宿舍及宿舍区内所有公共财产,一律实行责任制。楼内公共场所公物,宿舍内公物由各系、班级和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八、配置给学生宿舍内的公物,若有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若责任无法落实,则由该宿舍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九、新生入校应到各系办理入住手续,并每人交公共物品使用押金100元。学生入住期间,如损坏公务从押金中扣除,押金扣除先后进行现金赔偿。毕业时,押金退还本人。十、毕业生离校前,由各系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宿保科、各系宿管员、系领导、班主任共同对宿舍公物进行统一检查,经确认公物无损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拒不赔偿的,不予发放毕业证和技能证。
f十一、学期末,由学生处宿保科各楼管理员和各系共同进行一次公物普查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各系工作失误造成共物及设施损坏的由各系负责赔偿。十二、对公物损坏造成严重后果的系,在全院进行通报。对系领导的处罚由院人事处处理。十三、携带公物出楼,必须在楼值班室办理携物出门证。凭出门证方可带物品出院大门,负责一律不准出大门。十四、各系学生宿舍公共物品设施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十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生处。附:1、学生入住宿舍流程2、学生离校退宿舍程序3、学生宿舍维修办法
西安机电信息技师学院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f学生入住宿舍流程
1、每学年开学前,各系根据学生报名人数,按专业、班级确定每个宿舍入住学生名单。2、新生入学后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对入住宿舍公物进行确认,并填写学生宿舍公物确认表(一式三份)。3、班主任将学生宿舍公物确认交本系,由系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学生处宿保科。各系、班主任各留一份后,发放钥匙学生入住。4、各系应对入住的学生登记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