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公司管理当局)通常比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更多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的信息,即使是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前者比后者通常也有更深刻的理解。另一方面,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只是一种合约关系,双方目标不一致,即存在着合约冲突,管理者有违背投资者的要求以获取利益的需求。也正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使得盈余管理成为可能。2、权责发生制原则使得盈余管理成为必然。权责发生制试图将经济实体发生的交易与其他事项和情况,按照其产生的财务结果在不同期间加以记录,而不是在经济实体实际收入或付出现金时予以确认。在权责发生制会计下,公司的净利润由经营现金流量和应计利润额两部分组成。经营现金流量建立在收付实现制
f原则的基础之上,可控性小。而应计项目则不同,它既可以通过会计程序,如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选择来实现,也可以采用契约的方式,如提前或延后票据出票时间改变交货方式等改变交易时间和方式来进行盈余管理。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约束下,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坏账准备的计提以及一些预提和待摊费用等这些会计政策上有很多选择余地,带有很大主观性的项目都直接对应计利润,进而对会计盈余产生影响。在当今乃至未来,权责发生制的主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所以,盈余管理行为是现行会计模式必然导致的结果。3、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实务的多样性和会计准则的不完全和滞后性要求会计政策选择的存在。会计政策的选择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其选择经历了一段从无到有,不断调整的过程。而今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范围显现出扩大的趋势,伴随它的是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甚至利润操纵的可能性大大加强。对此,如何正确认识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显得至关重要。会计政策的选择是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股份制企业的出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从“受托责任观”的角度要求会计信息能尽可能“可靠”地反映企业的客观经济活动及其经营成果。这样就出现了基于权责发生制、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的系统会计方法,这一会计方法能较为公正、准确地计算每一个会计期间的盈利,从而能用于评估不同时期的企业经营业绩,较为可靠地反映企业管理
f当局对资源营运的受托责任,而这是投资者共同关心的;权责发生制的记录不是在(或不一定在)伴随交易的现金的实际收入或付出之时,而是在具有现金后果或财务影响的交易发生之时,因而产生了收入和费用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