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六)收费标准:21(七)收费依据:21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22(一)申报材料22(二)审批依据22(三)办事程序23(四)承诺时限25(五)收费标准25
f一、立项报批
(一)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工程选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建设内容等)。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3、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4、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应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注:所有附件需以业主方的名义向各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5、党政机关建设办公楼和宿舍楼需提供纪检部门的审查意见。6、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f7、企事业单位集资建设职工住宅项目应提供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及集资建房实施方案,联合建设的还需提供各方合作协议书。
(二)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
1、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直接上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2、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文件一起上报。3、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企业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4、市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小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