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合同书(标准版)
合同编号:
文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标准版)
甲乙
方: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f文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合同书(标准版)
甲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统一整合双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投资和运作文化项目,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并为今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坚实的基础。为此,双方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条:合作范围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本框架协议的约定进行文化项目合作,双方合作的范围包括:1、“纪念红军长征胜利XX周年”及“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书画联展项目;2、名人、名家书画作品展项目;3、“美丽的滨海我的家”少儿书画邀请赛项目;4、文艺演出项目;5、文化长廊共建项目。第二条:合作方式(一)双方就书画展、书画比赛项目的合作方式是:共同投资,利益共享。筹办书画展(合作范围第1至3项)所需经费双方各出50,书画家现场创作的书画作品及销售利润双方各占50。由书画展带动的楼盘、商铺销售收入,按双方商定的比例分配。(二)文艺演出项目的合作方式是:共同投资,利益共享。大型文艺及商演活动(合作范围第4项),前期的启动资金,双
f文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合同书(标准版)
方共同投资,各承担50,后期主要费用(包括乐团邀请、艺人出场、场地布置、媒体推广等)由乙方通过商业化运作模式筹集,甲方全力配合。演出收入(含门票、赞助费等)分配比例为:甲方40,乙方60。演出带动的楼盘、商铺销售收入,按双方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三)文化长廊共建项目的合作方式是:共同投资,利益共享文化长廊项目(合作范围第5项)是双方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见证,也是滨海城高端书画作品展览展示的窗口。双方在文化长廊共建项目的合作方式是:甲方提供展览展示的场地,并承担装修费用;乙方负责征集名家、名人、将军书画作品,并承担作品购买、装裱、运输、维护费用。文化长廊建成后纳入滨海城文化建设统一规划,由双方共同管理运营。文化长廊进入实质运营后,将不定期举办书画作品拍卖会、笔会、研讨会等活动,增强文化氛围,并全力支持、配合滨海城其它文化项目的引进和建设。文化长廊书画作品销售利润,甲方占40,乙方60。第三条:双方提供的支持(一)为了使项目能够长期、稳定的合作下去,实现预期目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