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吉安小学校2013年春预防溺水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近年来,游泳溺水事故已经成为导致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之一,给有关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当前,我区已进入汛期,降雨较为频繁,河道、池塘、渠道、坑槽等低凹地逐渐存蓄大量积水,同时正值暑期来临,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已步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游泳带来的溺水事故,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特告知如下:1、不准孩子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孩子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各位家长,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健康安全,不仅是家长义不容辞的义务,还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特恳请各位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游泳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我已收到贵校下发的《2013年春预防溺水告知书》,并已阅读其全部内容。我会配合学校做好以上工作。
学生班级:
家长(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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