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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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关于在全公司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本人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党纪条规。2、不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公开承诺内容
3、不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不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不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不利用职务之便,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的名义在所辖企业内用任何形式获取公司股份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不违反有关金融政策规定以集资、借贷形式获取高额利息;不以国有企业公职人员身份为经营主体间贷款活动提供担保。以上承诺,敬请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承诺人(签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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