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中心合同交接程序为了规范设计管理中心的各项制度,现由设计管理中心承担对各分部设计师进行资料管理、并对所签订正式合同、报价、图纸进行二次审核,程序如下:一、设计室经理在每周工作汇报的同时,上交本周设计师的“客户俱乐部资料后附客户调查表、量房单、现场交底单、下场记录单”,交接单是签单后以传真发至总部(不变)。设计管理中心对每位设计师的资料进行归档,以备提供业绩评估所需的资料;二、设计师经理(主管)对设计师所签订的合同必须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报价或图纸等有误及时要求设计师改正,并于开工二日前由设计室经理(主管)或设计师本人携合同、图纸、报价及本设计室对此合同、报价、图纸的审核表一同送到设计管理中心;三、设计管理中心对设计室的合同、报价、图纸进行二次审核,发现问题通知设计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与业绩评估挂沟,记录在案;四、合同、报价、图纸审核无误后,由设计管理中心直接转到工程部,工长在工程部取合同。五、工程部提供回执单发到设计室,由设计师直接与工长联系确定现场交底时间,准时进行现场交底;六、工程开工三日内发现图纸、报价的问题,工程部及时通知设计管理中心,由设计管理中心负责与设计室设计师联系负责解决;开工三日后出现问题由工程部负责解决;七、开工后,设计师对工地最少要有三次下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问题积累引起客户投诉;设计室经理每个月至少一次对在施工地的客户做回访工作(下场或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客户投诉到公司且后果较严重的,设计管理中心将对此工程的设计师、设计室经理、副经理(主管)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八、设计管理中心对设计师的每个工程都有资料备案,以便提供有效的业绩评估依据。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