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调研报告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市物业管理工作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排,我们对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一、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总体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四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一)物业企业现状我市物业管理从年前后开始起步,至今发展仅年时间。据调查,截至年底,在我市注册的物业企业共有24家,其中三级资质企业10家,从业人员367余人。外地物业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的3家,从业人员约32人。(二)物业发展现状目前,全市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4个,物业管理面积2391万平方米。1、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我市新建住宅小区主要指2010年后开工建设的住宅小区,共有16个,房屋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12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中有国际现代城住宅小区获得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2、老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老小区主要是2010年建成的住宅小区,共18个,房屋建筑面积961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085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不足50。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从2010年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来,累计归集资金137279万余元。(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现状截止2013年底,全市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6个。在调研中发现,905的小区业主对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619的小区在业主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50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625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未能起到应有作用。(四)物业管理行政机制现状在《物业管理条例》及《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明确:(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对社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对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