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科技节、文化节活动方案
各分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为树立校园文化活动品牌,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我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文化生活,增强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全面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经校团委研究,定于2018年9月起举办长安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科技节、文化节,现向各分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生个人征集活动,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7日二、活动要求1、各分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应高度重视本届科技节、文化节,可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传承优秀精品,策划推陈出新,申报承办活动。2、本届科技节、文化节不再划分校级精品、院系重点、社团巡展等活动申报类别,各单位须着力策划并踊跃申报富有教育意义、勇于创新实践、广泛影响全校师生的校园文化活动。3、活动主题应寓意鲜明,活动内容青春洋溢、积极向上。科技节以“互联网”、“科创专利”、“智慧交通”、“创客校园行”为主题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实训、竞赛等活动,应有效对接、服务“挑战杯”、“创青春”系列大赛,产生创新创业成果、促进
f活动成果转化,避免知识竞赛等科技含金量不足的活动。文化节以“实现中国梦青春勇担当”、“奋斗青春最美丽”、“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青年强则国家强”、“青春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三、注意事项1、各单位应充分依托“青春长大”工作平台、“先锋家园”网站平台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2、活动开展前期须及时将活动通知发布至“青春长大”APP以及先锋家园“活动预告”栏,举办后须及时将活动新闻发布至先锋家园“专题头条”或“团学新闻”栏,切实做好前期宣传、组织开展、后期总结等工作。3、审核通过并最终立项的竞赛类活动,须提前联系校团委确定专业评委评审,活动结束后须及时报送获奖学生及参与学生名单纸质版(团委书记审核签字盖章)递交至校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指导部办公室或学生活动指导部办公室,电子版上传至“青春长大”APP以及先锋家园“荣誉表彰”栏进行公示。四、申报方法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长安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科技节申报表》或《长安大学第十八届大学生文化节活动申报表》,申报活动均需填写《长安大学校园文化活动立项资助申请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