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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二一二年九月上旬
f重庆工商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总则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是一个由学生自主发起的、经院学工部和团委批准成立的、会员民主自治管理的实践与学术交流性质学生社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依托学校和社会方面的大力支持,以思利及人为指导思想,秉承“以人为本,厚得善学,服务派斯,矗立国际”的办会理念和“提高演讲口才能力,开发人体逻辑潜能,提升社会交际水平”的办会宗旨,旨在学院内营造良好的演讲与口才氛围,鼓励和扶持我院学生在自身能力的基础上学习并应用演讲与口才技能。同时培养我院学生创新意识、提升语言素质和能力;激发我院学生活动热情、锻炼团队协作能力;促进大学生群体的沟通、学习和交流;促进我院学生社团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使我院学生在进入市场、接受市场的检验以前,得到有效的、先进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实现我院学生和社会之间的互动、知识的实用性转移,为我院广大志同道合的积极创业及就业者提供一个集演讲与口才培训、交流与实践于一体的学习互动平台,促进我校学生顺利自主创业或就业,以共同愿景为最高目标,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协会挂靠组织: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院团委

第一节
第一条入会要求:

会员注册
1承认我会章程,自愿履行我会会员义务、行使我会会员权利;2有责任心,具有团队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不怕苦不怕累;3对创业及课题研究有浓厚兴趣;优先;5持之以恒,参与协会活动时不得中途无故退出。第二条任何满足协会要求的、承认我会章程的派斯学院学生均有权到协会文秘部人事办注册成为我会会员;第三条入会程序:1向文秘部人事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2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入会申请表;3参加入会面试;4入会者需每人缴纳20元人民币作为会费;5由文秘部人事办负责统计、整理人事档案。4获得系级以上奖励者及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者、励志贫困生、共产党员
f第四条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在校期间凡接受过校纪处分或司法处治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成为我会会员。
第二节
会员的义务
会员必须履行章程赋予自己的义务;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我会《章程》定的以及在会期间自愿签订的各种协议;会员有义务无偿地、尽其所能地帮助自己的同伴;会员有义务无偿地、尽其所能地服务自己的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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