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f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1不经报验或经甲方、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做返工处理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2混凝土养护时间必须遵守规范要求,无专人负责、养护天数不够、每天养护遍数不够的(在规定时间内混凝土表面应处于湿润状态),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3混凝土结构拆模后,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对存在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严禁不报验擅自处理,存在严重缺陷的发现一次罚款金2000元,并进行处理,其处理的费用由该项施工队伍承担。4钢筋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的、混凝土拆模后没有出现质量缺陷,观感质量较好,外观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分别对钢筋、混凝土、木工工班各奖励200元次。5资料应与施工同步,整理不到位、不完善、内容错误,经监理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同样问题发生三次以上的、监理通知单未在要求时间内(二天内)回复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6施工日记必须认真记录,内容真实、完整,不按时记录或内容空虚,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经监理指出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次元。7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确定的变更内容必须及时标注在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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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图纸上,如不标注,乙方应支付500元违约金。8监理资料必须于施工同步,未及时签批报验资料,整理不到位、不完善、
内容错误,应交违约金300元次。二、进度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每周五报送下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报送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2经监理审核确认后的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确需更改应书面报监理及甲方批准,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以监理及甲方审核批准的工程延期批准表顺延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基础、主体、竣工节点工期按合同要求完成的,退还周进度违约金,否则不予退还。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认为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不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