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检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质询、讨论、评议等方式确定获奖工程。第七章第十七条评审纪律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事,不得弄虚作假。对
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严重者撤销申报资格。第十八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纪律
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严重的撤销评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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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八章
奖
励
1、由市建筑业协会向荣获“君子兰杯”奖工程的申报单位授予“君子兰杯”奖杯、荣誉证书;2、下发表彰决定,进行通报表彰;3、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关扶持,在升级或增项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优先考虑,在开拓市场和承揽工程任务方面,给予一定扶持。4、在荣获“君子兰杯”奖工程中,向省择优推荐“长白山杯”工程奖。第九章第十九条附则
对于已经获得“君子兰杯”称号的工程,若发
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长春市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君子兰杯”奖称号的决定。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长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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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长春市建设工程“君子兰杯”长春市建设工程“君子兰杯”奖检查要点建筑工程部分)(建筑工程部分)
一、检查原则1、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原则;2、安全、适用、美观的原则;3、技术含量较高、用户满意度高的原则。二、工程否决项以下各项出现任何一项,均实行一票否决。1、施工中未按图施工(或擅自变更原设计用途),存在偷工减料问题;2、工程实物及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3、因地基基础及主体质量问题引起主体构件、墙体出现有害裂缝、倾斜或变形等现象;4、工程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使工程存在质量、安全、使用功能隐患的;5、使用明令禁止、淘汰的建筑技术、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的;6、工程观感质量差的。三、评分标准及要求评分标准及要求鉴于检查工程的工程性质、类别、规模、使用的材料、采用的工艺等各方面差别较大,故检查工程的评分采用扣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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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程检查可评分部分,总分为100分。分值分配为:工程档案资料部分20分,检查4部分内容,即:完整性4分、真实性7分、齐全性7分、规范性2分;工程实体质量75分,必查8部分内容,即: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20分、防水工程5分、装饰装修工程15分、给排水及采暖工程10分、电气安装工程10分、消防工程5分、技术创新5分、工程总体观感质量5分;各方信息反馈5分。详细分项和扣分值见各单项条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