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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川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庙川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保证学校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岗位管理,增强教职工的岗位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出满勤,惩罚无故旷工和限制请假,特制定如下制度:1、加班。在休息日确需加班的,经校长同意,加班一天付加班费20元。2、事假。特殊假同中学制度。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每天扣除工资1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达10天以上者,扣除一个月的绩效工资,累计达15天以上一个月以内者扣除二个月的绩效工资。二日内事假由学校领导审批,二日以上事假由学校签字并报乡中学审批后方可准假。3、病假。一周内,视为短期病假,不扣薪,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及药费发票由本校审批方能认可。一周以上病假,必须持病残鉴定机构出示的有效证明含检验报告,办理请假手续,由学校校委会签字报乡中学审批后方能认可。病假累计达15天以上一个月以内,扣一个月岗位津贴和课时津贴,本人请人代理除外。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其所担任的一切工作概由本人请人代理。病事假累计达二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本学期绩效工资零,本人请人代理除外。4、旷工。未经请假而擅自离校或不上班达半天以上含半天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日平均工资的二倍。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例会不到者扣款5元5、差旅。若因培训学习外出,县内每天补助生活住宿费20元,市内每天补助30元,车船费具实报销,乡内学区外往返只补助交通费15元。
f若因公事外出县内每天补助生活费20元,县外每天补助生活费30元,住宿费和车船费具实报销。6、本制度未涉及到事项均按《湖北中乡学校管理工作手册》上面的有关制度执行。
庙川中心小学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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