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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违”处罚制度》等法律规章。(三)活动实施阶段(6月6日6月31日)15月21日、28日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各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预防性措施,在6月4日、14日、24日、30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将对主管领导进行严厉处罚。2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各单位根据实际特点和重大危险源辩识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3在6月15日左右开展动力公司“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高潮。六、活动要求1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安排具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收到实效。2各单位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对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全方位的排查,要落实责任,要提高积极性、主动性,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f3各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分层次、分阶段整改治理,要确保发现一个,整改一个,成功一个。4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自纠、自改,对各单位的特殊环节、关键岗位进行严格管理。5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值班、跟班、班前会教育和反“三违”的力度。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对查出的“三违”人员按照集团公司《“三违”处罚制度》从重处罚,确保“安全月”实现安全生产。七、安全月奖惩规定各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各类安全活动,将活动方案报安环科,活动结束后费用由安环科从奖励中支出。以上奖励资金根据安委会通知中的如下规定进行:活动结束后,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考评表》(附件2)进行考评,对达成目标的单位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依据集团公司月底安排(在达成目标的情况下):马莲台煤矿、四股泉煤矿、焦化厂各50000元;甲醇厂、洗煤厂、动力公司、苯加氢焦油加工厂各20000元;红四煤矿、丁家梁煤矿、甲醇项目部、动力项目部、烯烃项目部、地面项目部、物业公司各10000元。
八、附件后附:活动方案及活动经费明细
f“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3年6月29日下午1400二、活动地点:集团活动中心多功能厅三、活动主持:李海、纪冬梅四、竞赛裁判:动力公司总经理:叶运成、生产副总:卢宏波、设备副总:颜志平、经营副总:高固平五、计时员:吴岩六、计分员:叶亚楠七、协调人员:孙向东、杨涛、郭波八、组队方式:竞赛由七支参赛队组成,包括:锅炉车间、汽机车间、储运车间、供水车间、电仪车间、维修车间、职能科室(装备动力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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