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更新至2011年4月19日248304个)
问304:炼油厂将自产成品油用于本单位客运汽车,是否免缴消费税?418
一家生产成品油的炼油厂,将自产的成品油用于本单位的客运汽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是否可以免缴消费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从2009年1月1日到本通知下发前,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因此,该单位将自产成品油用于汽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不符合上述规定,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问303:房开司将开发产品转自用,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缴营业税?418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转为出租用或固定资产),
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缴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因此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也没有取得经济利益收入,即没有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问302:装饰装潢公司为客户代购辅助材料应如何缴纳营业税?418某装饰装潢公司为客户代购辅助材料主要原材料则由客户自购。
请问,该装饰装潢公司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据此,该装饰装潢公司应以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认计税营业额,并计算缴纳营业税。
问301:公司转包的技术服务费用在计征营业税时,能否从营业额中扣除?418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据此,公司从事技术服务支付给分包方的费用,在计征营业税时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问300:为动漫产品提供动画设计和制作,营业税有何优惠政策?418我公司专门为动漫产品提供动画设计和制作,营业税有何优惠政
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