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1月12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6〕3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发改委拟订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1月12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1月12月)(市发改委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综合竞争力,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最新公布的有关产业政策,经与市各有关部门研究,在2006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基础上,制定2007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本目录分为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三类,其余未列出的项目为允许类发展项目。对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一般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确有必要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管理。对目录中的禁止类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公安消防、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本目录未列明但其他文件有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从其规定执行。对外商投资的鼓励、允许、限制、禁止类项目,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下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规定执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项目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执行。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一、鼓励发展类(一)农业、林业、水利。1六大优势产业(茶叶、花卉苗木、水产、畜禽、蔬菜、竹业)和五大特色产业(水果、干果、蚕桑、药材、蜂业)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2农业新型栽培技术及模式,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生物基因工程在农业中的应用。3土地整理项目,标准农田建设,大型灌区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4农林业种(苗)场、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农业珍稀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项目。5农产品的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安全食品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建设。6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珍稀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技术及工程,生态公
f益林、速生丰产林、景观林带建设,退耕还林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恢复与绿化工程。7节水型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创汇农业。8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防洪、灌溉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建设。9城乡水网整治、市区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