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安排随时凿除桩头。中心岛开挖时,亦应随时凿除坑内桩头。⑶基坑暴露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垫层、承台砖模和底板混凝土施工,对于确保围护工程安全至关重要。因此要求土建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一旦我公司提供了做垫层的施工条件,土建施工单位应随时不间断的昼夜施工垫层,并应在基坑开挖工程完工2~3天内完成全部垫层工程施工。为保持围护结构的稳定性,垫层应满铺至围护边壁,土建施工必须做排水沟时应采用盲沟。㈢保护工程桩坑内工程桩较多,一旦坑内作业面塌方或操作不慎很可能破坏工程桩,因此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⑴挖掘机作业平面必须确保不发生塌方,如可能塌方时应铺垫板或钢板。⑵挖掘机向下开挖时,为防止塌方,临近挖掘机的机下立面必须放坡。⑶应及时排出坑内积水。⑷设专人警示。基坑内密布钻孔灌注桩桩头。为不影响基坑工程施工,确保桩头质量,应按如下要求凿除桩头:⒈及时截断桩头桩头暴露后,影响土钉施工或妨碍底层挖掘机就位作业时,应使用风镐将影响施工的桩头截断处运,或者改小后用于垫路。截断桩头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撞坏临近的工程桩。⒉凿桩头在基坑最后一层开挖过程中,坑内工程桩桩头暴露后,应将桩顶设计标高以上部分凿除外运或用于铺筑底垫层。凿桩头应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留约30cm高,以上部分凿除。应采取自上而下逐步凿除。遇有试桩桩头时更应按此规定作业。第二阶段采用手工作业,防止损坏桩顶的几何形状。当凿到临近设计标高时,应精平桩头,确保桩顶嵌入承台的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桩顶完整。㈣挖土质量施工管理⒈编制挖土工程作业方案,提交监理和业主审定后才能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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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⒉严禁超挖,用水准仪控制好挖土标高。⒊基坑边缘应根据土钉设计要求考虑施工荷载,严禁超载与出现大的动载。机动车与挖土机若轮压在围护结构上时,则必须用路基板垫平后才可予以通过。⒋基坑土方收底施工方法:挖土与基坑围护两方必须同时会审,相互配合,确保质量。挖土时不能一次性挖到工程桩顶,机械开挖标高达到离设计高度100mm至2O0mm时,必须采用人工开挖,并对坑底标高进行控制。⒌基坑底标高的控制应根据业主提供的基准点,由测量技术人员将水平高度引测到基坑周边较稳定的结构上,并做好明显的标志。⒍施工技术人员将水准标高引测到近基坑底标高处的周边工程桩上,并作好标记。⒎挖土施工人员根据测量标记采用固定丈量的量具,根据围护的施工要求,将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