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的文字材料,民政工作的整体效能得到了提高。三、突出重点,关注热点,努力为民排忧解难为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取得更好成效,我们注重突出重点,对群众比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解决,使民政工作更好地取信于民。一是慈善会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成立慈善会,是完善社会救助、关爱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年我局为民服务十项奋斗目标之一。按照杨杰书记在动员会上提出的要求,加快区慈善会筹建步伐,落实了全区福利企业30万元慈善基金的任务,目前全区已筹集慈善创始基金264万元。慈善会将于近期正式成立。二是着力抓好社区减灾平安行试点工作。普及减灾知识,增强社区群众减灾意识,提高社区群众避灾自救能力。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肯定。三是全力抓社区“两房”建设。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的积极呼吁下,市、区政府将社区“两房”(办公、活动用房)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经过市、区机关部门与社区挂钩共建,55家社区全部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社区“两房”面积已达13728平方米,社区用房平均达232平方米,其中“两房”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的有11家。四是“三无”供养标准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新《五保供养条例》出台以后,我们对全区五保供养工作以及“三无”人员的供养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材料上报区政府领导。4月份,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从18年5月起,五保供养经费按标准纳入区、镇(街道)负担,人均供养标准达3000元以上,供养标准在四市二区处于领先。五保老人逢人便说:“我们也吃上了皇粮”。此外,还适当提高城市集中、散居“三无”人员生活费标准,集中供养人员由人均每月258元调整为300元,散居人员由人均每月208元调整为250元。五是城乡低保工作日益规范。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落实工作,严把低保“进口”,畅通低保“出口”,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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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提升工作水平和行政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了全区1447户2835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年发放保障231万元。回顾两年来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创建标准的高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项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克服薄弱环节,使创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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