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地域,擅长做精做细的专业化、本地化银行。银行机构一方面应当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开展差异化创新,改进业务模式和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塑造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银行机构也应通过创新实现管理转型,完善公司治理,科学设置激励考核体系,提升管理效率,增强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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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同时,全面深化改革将不断化解体制机制障碍,为金融创新提供更好的制度基础。例如,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新的担保方式将得到更多应用,增加了相关主体的金融可获得性。全面深化改革也将推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金融业态在产品、渠道、经营模式等方面出现新的气象。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已经证明,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正在为金融创新提供新的土壤。二、把握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平衡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仍处在“新兴加转轨”的阶段,金融监管部门不仅肩负着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同时还面临着推动金融创新、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的任务。这两种角色之间既存在一定冲突,也具有内在一致性。监管者应当把握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平衡,做到鼓励与规范并举,培育与防险并重。金融机构要在金融创新中践行四项原则。一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条主线。将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有效金融需求作为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止监管套利或者金融业自我循环。二要把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意识贯穿到金融创新的全过程。在创新中要做到“心中有法,行为有度”,遵循良好的监管要求和会计标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会计记账和风险管理。三要与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相匹配。金融机构应在自身风险管控能力范围内开展金融创新,要充分识别和管控新产品新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发挥好风险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四要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金融创新产品的结构应当清晰易懂,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全面,有利于消费者充分认识风险和维护自身权益。监管者应不断提高对金融创新的监管效能。金融监管的规则一般是基于已有的金融业务,并遵从法律规定而确立的。金融创新由于具有不同于传统的新业态、新特征,往往难以被现有的监管规则框架所涵盖,对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金融创新的挑战,监管者既要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更要针对金融创新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