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痕钢丝、钢绞线注:钢绞线也可采用实测的弹性模量。
18×105
4基本设计规定41一般规定411本规范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原则,以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412水工混凝土结构的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两类。设计时,应根据承载能力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和验算:
1承载能力及稳定:所有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能力计算;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的抗倾、抗滑及抗浮验算;对需要抗震设防的结构,尚应进行结构的抗震承载能力计算。
2变形:对使用上需控制变形值的结构构件,应进行变形验算。3抗裂或裂缝宽度:对使用上要求进行裂缝控制的结构构件,应进行抗裂或裂缝宽度验算。413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时,应根据SDJ1278《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的规定,按水工建筑物的级别,采用不同的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级别。
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级别按表413划分为三级。表413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
水工建筑物级别
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级别
1
Ⅰ
2,3
Ⅱ
4,5
Ⅲ
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水工建筑物,其结构安全级别应经专门研究确定。结构及结构构件的结构安全级别,可根据其在水工建筑物中的部位、本身破坏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影响的大小,采用与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级别相同或降低一级,但不得低于Ⅲ级。414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在施工、安装、运行、检修等不同时期可能出现的不同结构体系、作用荷载和环境条件,按以下三种设计状况设计:①持久状况;②短暂状况;③偶然状况。
f三种设计状况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对持久状况尚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设计,对短暂状况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对偶然状况可不进行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设计。
415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考虑下列两种作用荷载效应组合:①基本组合;②偶然组合。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考虑下列两种作用荷载效应组合:①短期组合;②长期组合。
416对预制构件进行施工吊装验算时,预制构件自重应计入动力系数,动力系数可取为15;根据构件吊装时的实际受力情况,也可适当增减。417无法按杆件结构力学方法求得截面内力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可由弹性力学分析方法求得截面的应力图形面积以确定配筋数量;或按钢筋混凝土有限元方法进行分析。
418建筑物在施工和运行期间,如温度的变化对建筑物有较大影响时,应进行温度应力计算,并宜采用构造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