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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6年第08期
案例一
山东青岛侦破韩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016年6月,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发现,一网民利用黑客技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信息,并将非法获取的各类信息在网络上出售。青岛公安机关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对海量数据分析比对,最终确定并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男,18岁,山东即墨人)。现查明,韩某某初中期间自学黑客技术,2014年开始入侵网站,利用“黑客”工具非法获取网站后台登陆密码后上传木马程序,对入侵网站文件进行操作,并下载网站数据库数据。截至案发,韩某某利用“黑客”技术非法入侵了航空公司订票服务系统、贵金属交易平台、医疗中心、职教中心等数百家网站,窃取各类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0亿余条,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获利20余万元。韩某某对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青岛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案例二
江苏淮安侦破陈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2月,江苏省淮安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发现,有人利用互联网大肆倒卖车主、车牌号、车辆类型等公民个人信息。经缜密侦查,淮安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当场查获公民信息1500余万条。根据陈某某供述,抓获其下线何某和上线网站管理员蒋某等7人。经查,蒋某于2015年5月开办网站论坛,将其多年搜集和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发到论坛分享,吸引全国各地人员注册会员充值购买公民信息,牟利11万余元。自2015年以来,陈某某非法售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177万余条,牟利3000余元。其下线何某从陈某某处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00余万条,从蒋某开办的网站购买各类公民信息500余万条,用于推销产品,并在网络上贩卖。
案例三
湖北襄阳侦破郑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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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湖北襄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接群众举报称,本地网民李某某涉嫌通过网络大量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接报后,襄阳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缜密侦查,专案组抓获郑某某、黄某某、郭某等7人。经查,2009年10月,郑某某等人在襄阳、宜昌两地成立襄阳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宜昌分公司,从事短信营销和微信公众平台制作业务。在公司运营的7年间,该团伙利用其短信营销平台,不断获取客户上传信息,形成了一个多达200余万条的公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