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时间20070124来源: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为及时了解各县、区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一)会议召开时间两个月召开一次(在双月份),会期半天。(二)参加会议人员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三)会议主要内容1、总结通报前一阶段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情况。2、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3、明确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和要求。二、消防安全检查总结例会(一)会议召开时间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一般为每季度的末月下旬,会期半天。(二)参加会议人员1、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通过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列席会议。(三)会议主要内容1、听取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汇报。2、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例会市级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例会由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其余重点单位的例会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会议召开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会期半天。(二)参加会议人员根据情况而定。
f(三)会议主要内容1、听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2、通报本季度辖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和国内外重特大火灾情况。3、部署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二、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三、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
f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