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违章指挥者。333违章作业者。334违反劳动纪律者。335造成各类责任事故的责任人。34处罚细则341对违章指挥者应予严惩,对违章指挥的管理者,予以200元以上扣款,如造成事故,视其后果,
f同时给予降职或撤消其行政职务的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342对违章作业者应予严惩,每违章作业一次,最低扣款100元,责令责任人停工学习17天,同一事项违章作业两次,责令责任人停工学习三个月(学习期间执行待岗生活费)。343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严格按公司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规定实施,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344对违章吸烟者应予严惩,在禁烟区内吸烟,要对当事人给予800元以上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345在厂区内发现烟头,对烟头所在地单位扣款50元个。3.46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给予200元以上处罚。35“三违”考核351个人“三违”考核由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及安全环保部进行日常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考核。352相关单位对安全基础管理中查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简称“三违”)除批评教育、警告、通报外,还可视其情节轻重依据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考核标准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考核细则见附录。
附加说明:对本程序条文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应”,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宜”或“一般”,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本标准编制人:薛全红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
f附录:
“三违”考核细则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通报,并对直接责任人考核1001000元。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2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3重要施工项目事先未制定较为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4没有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各尽职责,进行教育和训练;5盲目操作、冒险作业;6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7各级岗位负责人不重视劳动防护和安全生产;8让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9不按规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