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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支出的各项费用、一部分文具用品和茶叶被水浸湿。一般而言,起火是指由意外事故引起,所以,投保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5、【案情】某外贸企业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在卸货过程中,外贸企业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并即开始灌装。某日,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灌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于是,外贸企业遂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此,试予评论。【分析】(1)根据国际货运保险市场的惯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起讫期限,也是采用“仓至仓”条款,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可以从被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仓库开始生效,直至目的地收货人最后仓库为止。(2)如该批货物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至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3)在本案例中,该外贸公司已将该批货灌装并等待铁路转运至不同买主,说明保险责任已经终止,故向保险公司索赔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6、【案情】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
f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月后,该船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分析】(1)保险公司应于赔偿。(2)因为,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平安险的责任范围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触礁受损的8000美元,是运输工具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3)遇暴风雨受损的2100美元,是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但又因该货物是触礁意外事故发生之前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对2100美元亦负责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上述两项损失都负责赔偿。
7、【案情】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温度降低到了最低温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椤纸箱,再装入20尺集装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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