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创新农技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参与农技推广。
f二、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6编制镇村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遵循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确定规划村的数量、布局,到2006年底全面完成全省镇村布局规划。做好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全面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重点中心镇建设进行政策和资金扶持,增强其在区域经济中的带动作用。继续稳步推进乡(镇)村合并、撤村设居,注意保留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古村名镇。对规模较大、历史文化遗存丰厚、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要在2006年底前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农村集中居住村规划设计,逐步将散乱无序的自然村落集中建成地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的农村新社区。“十一五”期间,以建设一个公共服务中心、一组村内道路、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主要内容,在全省规划建设10000个农村居住示范点,2006年着力规划建设1000个示范点。7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土地治理开发潜力和土地利用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科学测算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要,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各项用地指标,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坚持镇村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一致。8完善城市建设思路和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逐步把进城农民的住房、就业、医疗及子女入学等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建设“民工公寓”试点,为进城农民提供廉租房。把为进城农民服务的质量作为考核、评价城市工作的重要指标。9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健全统筹城乡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专职机构,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向乡(镇)村延伸。实行城乡规划的集中归口管理和指导,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无规划不决策、不供地、不投入,确保城乡规划相互衔接、全面覆盖。以农民集中居住为导向,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确保新建、翻建农房建到规划点上。三、坚持内转外输相结合,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10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列为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健全城乡就业管理服务平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