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的基本配置说明如下。●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一般由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外)区域空间防护和实物目标防护等部分单独或组合构成。系统的前端设备为各种类型的入侵探测器(传感器)。传输方式可以采用有限传输或无线传输,有限传输又可采用专线传输、电话线传输等方式;系统的终端显示、控制、设备通讯可采用报警控制器,也可设置报警中心控制台。系统设计时,入侵探测器的配置应使其探测范围有足够的覆盖面,应考虑使用各种不同探测原理的探测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构成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是各种类型的摄像机(或视频报警器)及其附属设备,传输方式可采用同轴电缆传输或光纤传输;系统的终端设备是显示、记录、控制、通信设备(包括多媒体技术设备),一般采用独立的视频中心控制台或监控-报警中心控制台。●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构成出入口控制系统一般由出入口对象(人、物)识别装置、出入口信息处理、控制、通信装置和出入口控制执行机构三部分组成。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防止一卡进多人或一卡出多人的防范措施,应有防止同类设备非法复制有效证件卡的密码系统,密码系统应能授权修改。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性能和安全质量,要通过具体的工程来实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人、设备、技术、管理的综合产物。1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防护级别在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中,经常用到以下概念:风险等级:是指存在于人和财产(被保护对象)周围的、对他(它)们构成严重威胁的
f程度。这里所说的威胁,主要指可能产生的人为的威胁(或风险)。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主要依据其人员、财产、物品的重要价值、日常业务数量、所处地理环境、受害的可能性以及公安业务主管部门对其安全水平的要求等因素。一般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最高风险,二级风险为高风险,三级风险为一般风险。防护级别:是指对人和财产安全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技术的和组织的)。防护级别的高低,既取决于技术防范的水平,也取决于组织管理的水平。被保护对象的防护级别,主要有所采取的综合安全防范措施(技防、物防、人防)的硬件、软件水平来确定。一般也分为三级:一级防护为最高安全防护,二级防护为高安全防护,三级防护为一般安全防护。安全防护水平:是指风险等级被防护级别所覆盖的程度,即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程度。安全防护水平(或安全水平)是一个难以量化的定性概念。它既与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