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资料。资格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和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方一般情况(附件六);3、提供符合年检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符合年检要求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符合要求截止2009年9月底的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6、验审后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商务和资格二份文件分别装订、一起密封,并在封皮上注明: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项、投标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全权代表姓名。投标方应另行制作一份《开标一览表》及相关的报价明细清单并单独密封,密封封面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装入密封袋中,若不提供则按无效标处理。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及相关的报价明细清单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仍应提供《开标一览表》及相关的报价明细清单。九、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一〉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本章第八条所叙顺序装订。〈二〉投标文件凡需要盖章处均须由投标单位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投标单位应写全称。〈三〉投标方应按照“第九章附件七”的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封面,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十、投标文件的递交〈一〉如果投标方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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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启封不负责任。〈二〉招标方接受投标方标书时间投标文件于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三〉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可以书面向招标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十一、十一、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一〉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二〉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三〉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四〉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的;〈五〉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六〉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注册资金不符、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八〉未按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