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熟稔于心。出庭也是我实习的内容之一。虽是旁听,但由于开庭的案子很多都是我录过的,所以,我可以很深入得去理解整个庭审。我喜欢法庭的那种庄严,我羡慕法官们,公诉员们,律师们,在法庭上,他们挥洒着他们的智慧与知识,竭力维护着自认为的正义,我感叹,法律人是伟大的。通过出庭,我对庭审的各路流程都有了相当透彻的了解,也对法官,公诉人员,律师,书记员的各自的职责立场以及定位有了更明确的认知。在这里,不得不提起一次特殊的出庭经历。上诉人和被害人是亲戚关系,被害人在当地经营一家小型的虫草销售公司,上诉人是被害人请来做销售中介以及联系买家的销售人员,偶尔也替被害人管理下账目上的往来。当然,上诉人是知道被害人的银行帐户密码的。有一天,上诉人从被害人银行卡上擅自取走5000块。一审判决认定为盗窃,没有给与缓刑,而上诉人则认为自己是初犯,而且偷那五千块钱是因
f为家中妻子生病,小孩上学,急需用钱,而且自己为公司倒贴了有五千多,觉得自己主观并无恶性,而且在一审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害人多次申请法院免除上诉人的刑罚等,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我专注于上诉人的陈述以及他的表情与眼神,突然一下,我原本中立的立场向他倾斜了,他说到他的家境,说到他的后悔,看着他拖着一双破的棉鞋,看着他那张憔悴的脸,看着他一头邋遢的头发,看着他陈旧的衣衫,我动摇了,我的天平象他倾斜了。我觉得他只是无知,我觉得他并无多大的主观恶性,我觉得他家里需要他。我同情他。庭审结束后,他央求法警允许他打个电话回家,却被法警生硬地拒绝了,我无法理解,我觉得他可以有权利打电话给家人,他这个时候需要家人给的温暖,哪怕只是通过电话,于是,我问法警,为何不让他打电话,法警见我情绪激动,便对我进行了一系列程序法上的硬性规定的教育。我虽然没有再表达自己的规定,但我的情绪依然无法平静。走出法庭,孙老师语重心长得对我说,我的心理素质还有待提高,而且作为一个公诉人员,要用客观的立场去判断,不能为自己的情感左右。这次经历让我得到了一次心路上的成长。多次的出庭,学到了很多专业的,社会的知识不说,更重要的是,让我对法律人的定位越来越明确。公平公正正义应该是我们法律人永远不变的追求。整个实习过程当然少不了整理卷宗,装订卷宗这两项内
f容。虽然这两项并不如前录案子,出庭那样对专业知识要求那么高,但也是锻炼我们耐心和细心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时候,我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