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序号1项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单位(元)377080元以20年计
104620元以20年计
备注
18854523112848421128461913134107306994592525157402974719830799204087436730133256483986523166257033435938534328343626511040自治区财政厅桂财行2007第44号通知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二○一一年统计数字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提供的2011年度统计数字
23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56960元以20年计
84220元以20年计
职工月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076元以6个月计5241元天9344元天8411元天12582元天6892元天11040元天12931元天8438元天5591元天20375元天8256元天7027元天
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10922元天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艺、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347元天7042元天9413元天10557元天8996元天9936元天
56
住宿费每人每天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f注: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3、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第6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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