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担保业务档案管理,确保担保资料的完整性,促进担保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担保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业银行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担保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担保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担保业务全过程及与担保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担保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担保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担保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人员(部门),对担保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客户经理、评审人员负责担保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担保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立卷、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担保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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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四条各部门要遵守担保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担保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担保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担保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担保业务档案区分法人客户和自然人客户,均按一户一档建档。在实物归档的基础上,所有归档资料应同时进行扫描并刻盘存档二份。
第七条担保业务档案分为四类: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担保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要件类: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担保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管理类:借款人的基本资料综合类:保后管理资料等。档案室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综合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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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综合类档案。
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担保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专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第三章担保业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