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追究规定
七)延期晋级、晋职、晋衔或者降低警衔。(八)停止职务。(九)党纪政纪处分。(十)辞退。(十一)构成渎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调查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要求,实行下管一级方法,积极做好倒查、处理等各项工作。(四)政工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项事宜。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ffr
上一页
下一页
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追究规...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文件...
信访举报与案件查办责任...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
关于印发《涉法涉诉信访...
《关于对重大刑事案件实...
信访案件文书格式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
信访案件汇报材料
信访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