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12名副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与经营班子成员不可高度重叠。成员企业原则上设专职董事长,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总经理可以进入董事会,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原则上不再担任本企业董事。
第七条董事长一董事长是成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持董事会的工作,重点负责公司发展
战略、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二董事长应积极推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确
保董事会会议依法正常运作、履行职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督促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三董事长应积极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董事,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四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指定董事一人代行职权。
第八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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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
一任职资格在成员企业担任董事需具备以下条件: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企业管理、行业技术经验、并且具备较强议事决策能力等优良素质。二选聘董事的选聘、任期、辞职、撤换,按照《公司法》、《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依法向成员企业推荐外派董事,外派董事向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应和外派董事签订聘任协议,明确集团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制度和成员企业公司章程的责任;集团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三董事的约束及义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在董事会中贯彻集团公司的意志。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提出辞职或任期届满,在其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半年内,其对成员企业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包括保守商业秘密)仍然有效。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四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制度成员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独立董事制度,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聘任独
立董事,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每年应保证不少于10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