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庆阳市“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发文字号】安委办201143号【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委办
201816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1123【实施日期】201111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庆阳市“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一辆号牌为甘MA4975的运送幼儿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由西向东行驶至正宁县正(宁)周(家)公路榆林子镇下沟村一组砖厂门前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号牌为陕D72231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是甘MA4975小客车严重超员,在大雾天气下逆向超速行驶,导致事故
12
f发生。该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车辆违法严重超载、非法擅自改装车辆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22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