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种类
第六条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工作现场中,材料的搬运使用、原材料的加工,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和电缆井下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存在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员工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工作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苯系列物及氨类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中的浓度可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机型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味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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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工作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振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收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第五章防治方针
第七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部门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六章措施
第八条防护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⑴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⑵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⑶工作现场在进行原材料运输、加工等生产工艺中,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⑷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r